专业经验
吴仲达律师为高凯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吴律师在广泛的行业领域内具有非常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吴律师代表了众多世界五百强企业、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境内外投资和公司法律事务,包括收购兼并,复杂的合资项目,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股份、债券、证券和金融衍生品发行和交易,银团贷款,境内外人民币基金和美元基金的募集设立和项目投资等业务。
吴律师在不动产、能源、工业和基建项目等方面亦具备专长,主导和参与过国内外众多大型和超大型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融资,项目遍布北美、南美、欧洲、非洲、中东、东南亚、东北亚和大中华地区等;项目类型包括燃气/燃煤电厂、海上钻井平台、陆地油田、大型油气炼化设施、可再生能源项目(风力发电、垃圾发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制药厂、多晶硅制造厂、先进玻璃制造厂、造纸厂、矿山、桥梁、轨道交通、大型装备制造、电信基础设施、主题乐园、综合性酒店娱乐设施等各种类型的工程。
吴律师也帮助各种类型的境内外企业处理国际贸易、跨境投资、争议解决和合规事务。吴律师还为多家互联网、高科技、体育和文化娱乐企业以及实业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吴律师连续三年为国际知名出版物“Getting The Deal Through”纂写《项目融资》(中国篇)。
业务领域
工程建筑、项目开发和融资、不动产
能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国际贸易
并购、跨境投资、资本市场、私募基金
争议解决与合规
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教育背景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2007年)(史东学者)
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2001年)
中国外交学院国际法系 法学学士 (2000年)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社会职务
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业务领域:能源与基础设施、跨境投资)
上海市住建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家顾问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调查中国区专家顾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评审专家
全美律师协会(ABA)建筑法分会会员
工作经历
高凯律师事务所 主任、创始合伙人
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国浩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美国福陆公司(Fluor Corp.) 亚太区法务总监(上海和美国休斯顿)
美国卡万塔能源公司(Covanta Energy) 副总法律顾问(上海)
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Paul Hastings LLP) 律师(北京、上海和美国华盛顿)
英国丹敦浩国际事务所(Denton Wilde Sapte) 律师(北京)
代表业绩:
工程建筑、项目开发和融资:
- 马来石油公司(Petronas)在马来西亚柔佛州的RAPID综合油气项目(总投资270亿美元)
- 埃克森美孚在伊拉克的West Qurna油田项目(总投资500亿美元)
- 力拓集团在外蒙古的戈壁滩铜金矿项目(总投资70亿美元)
- 上海迪斯尼项目的建设开发
- 南京扬巴石化项目(中德最大合资项目,中石化与德国巴斯夫合资)
- 渤海湾海上钻井平台项目(中海油与美国康菲石油合资)
- 斯道拉•恩索中国广西北海世界级造纸厂项目,总投资8亿欧元
- 微软在中国的若干研发中心开发建设项目
- 英国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在中国的发动机测试和维护厂项目
- 蓝星安迪苏的南京世界级液体蛋氨酸二期工程项目(BANC2),总投资5亿美元
- 昆山杜克大学二期校园建设项目
- 美国得克萨斯州下科罗拉多河管理局新建540兆瓦燃气电厂项目
- 乌兹别克斯坦Takhiatash(两个280兆瓦联合循环燃气轮机)发电厂项目
- 印尼巴厘岛Celukan Bawang 380兆瓦燃煤电厂项目
- 电力运营商InterGen收购墨西哥Libramiento天然气压缩和管道项目及项目融资(为电厂供气)
- 卡万塔成都九江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 三峰卡万塔与中国港湾工程、同方环境、澳门四大设施公司在澳门的垃圾焚化中心第三期扩建项目
- 长飞光纤光缆在秘鲁的国家宽带网项目(总投资4亿美元)
- 沙特吉达机场附属商业综合体项目(总投资10亿美元)
并购、合资、跨境投资:
- 代表网宿科技2亿美元收购韩国CDNetworks公司
- 代表青山钢铁/鼎信集团收购南非铬铁项目
- 代表青山钢铁/鼎信集团与美国ATI成立轧钢业务美国合资项目
- 代表鹏欣资源投资美国大宗贸易商杰拉德公司
- 代表美国DDI World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合资公司并取得经营性培训机构资质(全国第二家)
- 摩根大通与第一创业的合资证券公司(中国第七家合资券商)
- 美国福陆公司与A股上市公司“海油工程”在中国珠海设立的注册资本达十亿美元合资项目,占地200万平方米,为世界最大规模的海工装备制造基地之一
- 美国机械制造巨头卡特彼勒在境内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并购与重组
- 美国胜腾集团与中青旅的在华合资旅行社项目
- 美国发动机制造商康明斯与北汽福田合资项目
- 美国波音公司在天津组建航空部件合资企业
- 法国阿托菲纳集团收购境内油气资产
- 阿克苏诺贝尔集团的境内收购项目
- 代表美国橡树资本所投资的专业机构在境内运营及投资另类房地产项目
- 代表美国华平基金投资红星美凯龙、收购西安大唐不夜城物业等投资项目
- 美林、瑞士信贷、摩根斯坦利等投行的房地产基金在北京和上海等地的房地产收购项目
- 代表法国Viadeo集团并购某国内社交网络
- 美国胜腾集团旗下华美达、温徳姆等酒店收购项目
争议解决与合规:
- 在美国福陆公司于英国高等法院技术与工程法庭(Technology & Construction Court)就苏格兰海上风电场项目与中国承包商发生的争议,涉案金额达5亿英镑,代表福陆公司参与伦敦庭审
- 代表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美国福陆与海油工程的合资公司)与钻井平台项目上的喷涂供应商的施工合同纠纷仲裁和仲裁撤销之诉
- 代表一家中国总包商与另一家中国承包商关于危地马拉火力发电站项目的诉讼
- 代表通号国际处理多个境外项目的危机管理和争议解决
- 代表某制药企业就其境内大型制药厂建设项目处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于工程质量、工程量、工期、变更等相关索赔事项处理与和解
- 代表欧迅体育与德国UFA公司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涉及英国曼联与中国恒大足球队友谊赛之商业争议)
- 代表若干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的劳动仲裁和诉讼争议
- 就台湾某大型企业实现其针对境内几家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接管提供咨询意见
- 就国内某大型铜冶炼企业与境外铜矿供应商之间因海关认定原因导致的货物贸易纠纷提供咨询意见
- 就某美资企业在中国某工程项目上被指称的招标舞弊案进行内部调查
- 代表国内一家滑板车生产企业与美国共享滑板车独角兽公司之间的产品质量争议处理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的调查应对
- 代表一家美资企业在江西赛维LDK破产案件中的债权申报以及权益保护(涉及债权金额接近一亿美元)
- 为某中外合作高校制定符合中美两国法律的出口管制合规政策(英文)
- 就境外某大型工程项目对境外合作方进行合规尽职调查
- 就香港某上市公司在境内的反垄断、反腐败和外汇合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 就境外多个司法程序(包括香港法院、新加坡法院、美国联邦法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多个案件)中所涉及的中国法律问题出具专家意见并担任专家证人